对2022年8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,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对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的、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,根据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排名全省前30位,分别给予50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。其中,排名前10位分别奖励100万元,排名11-20位分别奖励60万元,排名21一30位分别奖励50万元;对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的、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,根据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较2021年全省公路货运企业平均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排名前50位,分别给予50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。其中,排名前10位分别奖励100万元,排名 11-30位分别奖励60万元,排名31-50位分别奖励5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