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直各部门单位、各社科普及基地、市属社科类社团:按照《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后期资助项目是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,与其他类别的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有同等学术地位,旨在鼓励我区专家学者厚积薄发,勇于理论创新,推出精品力作。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内蒙古社科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资助对象主要资助对象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(80%以上)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,不含论文、论文集、研究报告、教材等。二、申报条件(一)申报条件1.申报人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,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,需具备(或相当于)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;2.申报人必须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:1.以相同或者相近研究内容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;2.有国家、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;3.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;4.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。三、申报要求由市直各部门单位、各社科普及基地、市属社科类社团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具要求如下:(一)受资助出版的成果在结项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标明“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”字样;(二)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:1.《申请书》2份,使用A3纸打印、中缝装订;2.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(不得透露个人信息)3份;3.查重报告(一般不超过25%)。(三)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前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乌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,逾期不予受理;(四)申报材料不予退回。联 系 人:左婧联系电话:0473-3998317电子邮箱:whsskl@163.com 通讯地址:乌海市行政大楼B座505办公室
附件: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
乌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