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行动不便的受援人刘某,特意委托其女儿将一面写有“法律援助伸援手 公平公正解民忧”的锦旗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,以表达她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衷心感谢。
2020年5月29日,刘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本人腰部神经受损,无法下地,后经丽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。2020年11月10日,刘某向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,为受授人提供全程上门代办服务,指派责任心强的援助律师为其办理免交诉讼费及鉴定费减免申请,提供一审法律援助。该案开庭审理时,双方当庭并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。但受援人病情严重,急需费用继续治疗,家庭经济困难将影响到其接受及时有效地治疗。承办律师急人所急,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最快结案,经多次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,最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,由保险公司支付各项理赔款共计人民币22万元。现该款项已支付到位,受援人刘某已继续治疗。针对后续治疗费用的相关事宜,律师对刘某及其近亲属进行了耐心指导,告知其如何保存证明,为后续治疗费用的取得做准备,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。
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,立足莲都山区实际,建立健全“全域通办”便民服务机制,将“一站式”法律服务送到地处偏远、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身边,做到“应援尽援、能援则援”,打造公共法律服务“莲都模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