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门头店招协会执行会长 |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
首页 >> 资讯报道 >>众筹遇骗捐 网络平台要负责任吗? 内蒙古业务主管阳爱河电话:13754090128

众筹遇骗捐 网络平台要负责任吗?

点击进入手机站
  • 1

2016年03月31日 15:58 相关案例: http://www.gyxmad.com/neimenggu/ 本文标签: 内蒙古乌兰察布门头店招, 内蒙古业务主管阳爱河电话:13754090128

  近日,一对绍兴夫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则捐献音讯:《好意人,感激您帮一下我的白血病女儿》,希望可以募到30万元。网友在进入发布音讯的宋女士的朋友圈阅读后发现,这对绍兴夫妇家里有住房,开飞驰车,宋女士还在朋友圈晒过钻戒。一时间“开飞驰捐献”引发网络热议。
 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《慈悲法》取得经过,媒体称慈悲立法让网络捐献不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慈悲法将互联网发布捐献信息的方式,明白划入了公开募 捐的范围。同时明白,“慈悲组织展开公开捐献,应获得相应资历”。那些没有公开捐献资历的组织或个人,能够跟有公募资历的慈悲组织协作,由该组织展开捐献 并管理募得款物。
  《慈悲法》出台,骗捐最高罚20万
  前段时间,热心公益的市民李先生在朋友圈看到一个公益众筹医疗救治的项目,由于求助者和本人有过一面之缘,他毫不犹疑就捐了钱。
  “后来,看到求助者在朋友圈里做起了微商,卖各种商品,还经常晒出游览照等。”李先生说,当他联络对方,对方直接“失联”了。
  “众筹捐献项目的真实性,有时我们很难区分和判别,即便打电话去理解,也很难分辨。”李先生说,假如平台没有承当项目监视或审核不严,一些不法分子也就有隙可乘。
  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华鸿律师指出,《慈悲法》对网络公益捐献等行为停止了标准。“该法规则,慈悲组织经过互联网展开公开捐献,应当在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悲信息平台发布捐献信息,并能够同时在其网站发布捐献信息。”黄华鸿说,出台后的慈悲法将更好地保证捐赠人和受助者的利 益。
  同时,不具有公开捐献资历的组织或个人展开公开捐献,或者经过虚拟事实等方式骗捐、诱捐,依照《慈悲法》规则,将由民政部门予以正告、责令中止 捐献活动;对违法募集的财富责令退还捐赠人;难以退还的,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,转给其他慈悲组织用于慈悲目的;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罚款。
  发作骗捐 网络平台难脱其责
  据理解,公益众筹通常需求三方面组成,包括发起方、出资人和众筹平台。众筹平
  台仅作为项目的发布平台、资金的发放平台,但不会承当项目的执行和监视。以“轻松筹”为例,在《运用条款》中就表示,“对在轻松筹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效劳或买卖进程均不作担保,平台有权随时对发布项目停止调整、下线,且不承当任何相关义务”。
  “轻松筹”客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,申请的众筹项目他们都会经过电话、审核资料停止核实,必要时还会停止实地调查。假如网友发现一些众筹项目有问题,请第一时间联络客服人员,工作人员也将停止调查核实。
  平潭草根公益组织“马家军”相关担任人郭国耀说,关于一些普通网友,除了要去核实项目真实性外,也要核实主办平台的可信度,个人应当“擦亮眼睛”,认真甄别。
  厦门一家公益组织相关担任人对记者说,依据新出台的《慈悲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则:“播送、电视、报刊以及网络效劳提供者、电信运营商,应当对应用其平台展开公开捐献的慈悲组织的注销证书、公开捐献资历证书停止考证。”
  “这种众筹平台是新事物,目前法律管理还处于滞后状态,假如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,就涉嫌诈骗。关于网络发布求助帖、微信众筹捐献等活动,网 络平台负有不可推脱的核实义务。若发作诈捐、骗捐等行为,网络平台的免责条款不能对立法律强迫性规则,需承当连带义务。”黄华鸿律师说,依据《侵权义务 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则,“网络效劳提供者晓得网络用户应用其网络效劳损害别人民事权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义务。”
 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芳表示,网络捐献平台能够让更多的人取得协助,但也为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。他倡议,捐赠人要核实分明状况再停止捐赠。
  长期从事公益事业的福建义工俱乐部相关担任人张复星以为,网络公益慈悲捐献协助了很多人,“假如发作骗捐,网络平台应该承当连带义务,平台有审核权,特别是有的平台还收取效劳费用”。他倡议,尽量选择正轨平台,捐款给机构而不是个人。
  个人求助不由止鼓舞慈悲组织介入
  关于新出台的《慈悲法》,媒体解读称“制止个人捐献”。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 在承受媒体采访时说,要分清个人求助和个人捐献的不同。《慈悲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白规则:“本法所称慈悲捐献,是指慈悲组织基于慈悲目标募集财富的活 动。”阚珂解释说,个人求助是为自己、为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者本人的近亲属,向别人或社会求助。他指出,个人求助最基本的特征是“利己”,而慈悲活动则必需 是“利他”的,慈悲组织展开的慈悲活动受益人是“不特定的大多数人”。简单地说,慈悲、捐献的发起者不适用于详细个人,但个人能够公开求助。
 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慈悲研讨院院长王振耀说,个人求助不由止,但要鼓舞其联络慈悲组织,让慈悲组织介入。救助的及时性要靠体制来保证,特别是要树立起政府救助机制和民间救助机制的对接。

相关资讯

粤ICP备20040522号-1 版权所有: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:光谷科技港 点击进入手机站

联系电话:13807210624 15827089338 400-6060-805 技术支持: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[管理]